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一〇〇號
2021年10月24日08:10 | 來源:人民網(wǎng)-《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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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guān)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于2021年10月23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21年10月23日
《 人民日報 》( 2021年10月24日 04 版)
(責編:關(guān)喜艷、張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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